台湾终止“动员戡乱时期”
1991年05月01日
1991年5月1日,台湾当局终止所谓动员戡乱时期,同时废除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
动员戡乱时期和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是40多年前国民党统治集团为挽救它在内战中的败局和加紧对人民的镇压而实施的,中国共产党被列为叛乱团体和戡乱的对象。国民党统治集团逃到台湾后,继续实行动员戡乱体制,在反共的名义下对台湾实施军事独裁统治。台湾人民为反对国民党的这一倒行逆施进行了长期斗争。近些年,随着岛内政治形势的变化以及海峡两岸交流的发展,要求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和取消临时条款的呼声更加高涨。继续存在动员戡乱体制的所谓宪政危机,已经成为造成岛内种种不安定局面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这样的形势下,台湾当局于1990年5月宣称要在一年内终止动员戡乱时期。1991年4月8日,台湾当局召开了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二次临时会议。这个会议于4月23日通过决议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废除临时条款,同时通过了十条所谓宪法增修条文。按照这些条文,与动员戡乱时期有关的法律得适用到1992年1月31日止,根据临时条款设置的一些特务机构的组织法得适用到1993年底。